金胡楊封閉凈值型理財第8期產品說明書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重要須知:
一、本說明書是《新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理財產品協(xié)議書》不可分割之部分。
二、本產品為固定收益類公募非保本浮動收益凈值型理財產品,無預期收益率,不保證本金和收益,可能因市場變動而損失部分或全部的本金及收益,請您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三、新疆銀行理財產品內部風險評級為R2穩(wěn)健型(中低風險),適合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有、無投資經驗者購買。
四、新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銀行”)鄭重提示: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投資者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項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該理財產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類型及投資收益等基本情況,在慎重考慮后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能力和資產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產品。
五、在購買理財產品后,投資者應隨時關注該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可依據本產品登記編碼在“中國理財網(www.chinaealth.com.cn)”查詢產品信息。
本產品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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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尊重理財產品投資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充分履行告知義務,投資者應仔細閱讀本理財產品銷售文件的全部內容。投資者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并將資金委托給新疆銀行投資管理是投資者獨立、審慎判斷之后做出的符合本人真實意愿的決定。
風險程度
本產品評級為新疆銀行基于投資品種期限、信用等級等相關要素做出的內部評級結果。風險等級為中低是指本產品投資組合的整體評級為我行的中低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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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說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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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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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銀行金胡楊封閉凈值型理財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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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登記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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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64319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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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產品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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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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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及收益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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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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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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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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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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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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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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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閉式凈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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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投資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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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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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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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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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風險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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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疆銀行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本產品屬于R2穩(wěn)健類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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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客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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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新疆銀行風險評估,本產品適合穩(wěn)健型、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的不特定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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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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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財產品認購起點為人民幣1萬元,以1千元整數倍遞增。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本產品認購費率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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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規(guī)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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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規(guī)模上限15000 萬元,產品成立規(guī)模下限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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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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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1日至2019年 10月24日。即客戶可以購買本產品的時間段??蛻粼谀技趦日J購本理財產品后,理財資金將在成立日開始進行投資,募集期內,您購買理財的資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募集期內的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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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成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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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5日,理財產品自成立日起計算理財收益。在正常情況下,產品的成立日為募集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但在以下兩種情形除外:(1)若在募集期屆滿之前募集資金已經達到產品募集上限,新疆銀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并提前成立該理財產品,產品提前成立時銀行將調整成立日期;(2)若在募集期屆滿之日未達到產品募集下限,或出臺新的法律、法規(guī)導致本產品無法合法合規(guī)運行,或出現其他導致影響產品成立不可抗力因素,新疆銀行有權選擇本產品不能成立,理財本金將在募集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返還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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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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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0日,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至兌付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收益。
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其后第一個工作日,實際產品到期日、理財運作期限受制于產品提前終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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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兌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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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0日,兌付日是客戶理財資金到賬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節(jié)后第一個工作日,理財資金到賬時間一般情況下不晚于兌付日日終,特殊情況下可延后至兌付日下一工作日日終。如發(fā)生延后至兌付日下一工作日日終的特殊情況,新疆銀行將通過各營業(yè)網點或新疆銀行官方網站(網址:www.subpm.cn)、新疆銀行官方微信等信息渠道公告延后支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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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績比較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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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品業(yè)績比較基準為4.8%(年化),業(yè)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該業(yè)績比較基準僅作為計算浮動管理費的依據,不構成新疆銀行對產品實際投資收益率的承諾或擔保,客戶的實際收益由產品凈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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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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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產品費用包含銷售管理費、產品托管費、固定管理費、浮動管理費以及按照國家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1.本產品的銷售管理費0%/年、產品托管費0.02%/年、固定管理費0.2%/年,按日計提,到期支付。
2.浮動管理費收取,在本產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剔除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以及產品應承擔的增值稅及其附加等相關稅費后,投資收益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4.8%的部分,管理人可按照30%的比例提取浮動管理費,剩余部分歸客戶所有。如低于業(yè)績比較基準4.8%(含),不收取浮動管理費。
3.本產品運作和清算中產生的其他資金匯劃費、結算費、交易手續(xù)費、注冊登記費、信息披露費、賬戶服務費、審計費和律師費等,按照實際發(fā)生時從產品中列支。
4.對于理財產品費用的費率,新疆銀行有保留變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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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支付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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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時或提前終止時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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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終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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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理財產品不對投資者提供提前終止權,新疆銀行有權在提前終止日行使提前終止權,終止此產品。
2.產品存續(xù)期內,如出現《協(xié)議》約定的情況,新疆銀行有權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
3.如果新疆銀行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新疆銀行將在提前終止日2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發(fā)出提前終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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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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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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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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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財產品不提供對賬單。投資人同意通過新疆銀行官方網(www.subpm.cn)、新疆銀行官方微信或相關營業(yè)網點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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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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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財計劃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除法律法規(guī)特別要求外,投資者應繳納的稅收由投資者負責,產品管理人不承擔代扣代繳或納稅的義務。理財計劃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應由理財計劃承擔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由本產品管理人申報和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該等稅款直接從理財計劃賬戶中扣付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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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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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財產品認購后不得撤單。
本理財可以通過營業(yè)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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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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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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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資范圍
本產品募集資金投資于現金類資產、貨幣市場工具、標準化固定收益類資產和其他符合監(jiān)管要求的資產,具體如下:
1.現金類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協(xié)議存款等;
2.貨幣市場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交易所協(xié)議式回購等;
3.貨幣市場基金;
4.標準化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同業(yè)存單、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ABN)及底層資產為上述資產的各類資管計劃等;
5.其他符合監(jiān)管要求的資產;
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現金類資產、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和標準化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比例為80%-100%;其他符合監(jiān)管要求的資產0%-20%。
6.新疆銀行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運用理財資金進行投資,所投資的資產整體風險較低,投資比例可在不影響產品風險評級的前提下合理浮動。因市場變化等非因商業(yè)銀行主觀因素導致的變化,可能在短期內使投資比例突破上述投資比例配置限制,此時這種情況不視為違反投資比例的規(guī)定,但新疆銀行將在合理期限內進行調整,使之符合投資配置策略要求。
7.金融市場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理財產品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qū)間且可能對理財產品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新疆銀行將于兩個工作日內通過官網或營業(yè)網點發(fā)布重大事項公告。
新疆銀行秉承價值投資的理念,通過資產組合管理實現本產品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的平衡。
產品單位凈值及份額的計算
產品資產凈值是指理財產品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后的價值。
本理財產品單位凈值=理財產品總資產凈值/理財產品總份額,理財產品單位凈值小數點六位后四舍五入。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1元,認購份額保留至0.01份理財產品份額,小數點兩位后四舍五入。
三、產品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理財產品估值日為存續(xù)期間除了周六、周日和中國法定假日的工作日。
(二)估值對象
本期理財產品所持有的所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理財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原則上按照公允價值估值,具體估值方法如下:
資產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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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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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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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市場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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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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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金列示,逐日計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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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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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日基金凈值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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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同業(yè)存單或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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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余成本法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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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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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持有到期為目的持有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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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余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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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易為目的持有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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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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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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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持有到期為目的持有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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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余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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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易為目的持有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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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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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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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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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并可以確定公允價值的以公允價值計算,否則按取得時的成本按攤余成本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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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國家有最新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進行估值。
3.產品管理人和產品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產品資產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在任何情況下,產品管理人與托管人所共同認可的估值方法均視為客觀、公允的估值方法。該產品估值均以產品公布的估值結果為準。
(四)暫停估值
當產品資產的估值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產品管理人、產品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產品資產價值或監(jiān)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時,理財產品管理人可暫停產品的估值直至另行通知。
五、理財產品費用及收益
1.聲明 理財產品過往業(yè)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于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需謹慎。投資者按其本金占該產品項下所有募集資金的比例和合同文件約定的收益分配方式,獲得相應比例的收益。投資者所能獲得的最終收益以新疆銀行根據理財產品說明書有關條款支付給客戶的實際金額為準。 2.收益測算方法及測算依據 (以產品業(yè)績比較基準 4.85%,期限 368 天,浮動管理費收取 80%為例) 情景一:扣除認購費、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后,收益率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
以某客戶投資 10 萬元為例,購買時產品凈值為 1.00 元,折算份額為 100,000.00 份。產品到期時,若客戶持有的份額依然為 100,000.00 份(即存續(xù)中未發(fā)生提前終止),扣除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后、如產品凈值為 1.051,此時,( 1.051/1.00-1)×365/368=5.06%>4.85%,即投資收益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則投資管理人對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部分收取浮動管理費.
浮動管理費為:
100,000.00×[1.051-1.00×(1+4.85%×368/365)]×80%=168.11(元)
扣除浮動管理費后,客戶最終收益為: 100,000.00×( 1.051-1.00) - 168.11= 4,931.89(元),產品到期時,客戶獲得的實際收益相當于達到年化收益率水平為: 4,931.89/100,000.00×365/368 =4.89%。
情景二:扣除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后,投資收益未達到業(yè)績比較基準。 以某客戶投資10萬元為例,購買時產品凈值為1.00元,折算份額為100,000.00份。產品到期時,若客戶持有的份額依然為100,000.00份(即存續(xù)期中未發(fā)生提前終止),扣除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后,如產品凈值為1.0476,此時, (1.0476/1.00-1)×365/368 = 4.72%<4.85%,即投資收益未達到業(yè)績比較基準,則投資管理人不收取浮動管理費,客戶最終收益為: 100,000.00×(1.0476-1.00) = 4,760.00(元) 情景三:最不利情況,扣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后,投資發(fā)生虧損。 以某客戶投資10萬元為例,購買時產品凈值為1.00元,折算份額為100,000.00份。產品到期時,若客戶持有的份額依然為100,000.00份(即存續(xù)期中未發(fā)生提前終止),扣除銷售管理費、托管費、固定管理費后,如產品凈值為0.99,則投資管理人不收取浮動管理費,客戶最終收益為: 100,000.00×( 0.99-1.00) = -1000(元) (測算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六、產品提前終止
1、若在募集期屆滿之前募集資金已經達到產品募集上限,新疆銀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并提前成立該理財產品,產品提前成立時銀行將調整成立日期,并通過新疆銀行官方網站(www.subpm.cn)、新疆銀行官方微信或銀行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地點進行公示。
2、在理財產品投資運作期間內,客戶無權要求提前終止該理財產品;當相關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市場出現劇烈波動、投資標的提前到期或發(fā)生其他新疆銀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等情況,銀行有權部分或全部提前終止該款該期理財產品。當銀行決定提前終止本產品時,將在提前終止日前兩個工作日通過新疆銀行官方網站(www.subpm.cn)、新疆銀行官方微信或銀行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地點進行公示。提前終止日后將客戶理財資金及理財收益(如有)劃入客戶理財賬戶,劃付信息以新疆銀行官方網站(www.subpm.cn)、新疆銀行官方微信或銀行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地點進行公布為準。提前終止日(含當日)至資金實際到賬日之間,客戶資金不計息。
七、信息披露
新疆銀行通過新疆銀行官方網站(www.subpm.cn)、官方微信或銀行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地點披露產品以下相關信息:
1.在產品正常成立、產品終止的5個工作日內發(fā)布產品成立、產品終止信息,發(fā)生對產品重大影響之情形后的2個工作日內發(fā)布重大影響事件等信息;
2.在本產品存續(xù)期內,每周三公布前一個工作日產品單位凈值,遇中國法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3.新疆銀行將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日內、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內、每年結束之日起90日內發(fā)布理財產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向投資人披露投資狀況、投資表現、風險狀況等信息;
4.新疆銀行將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理財協(xié)議約定的范圍內進行投資運作。本產品如因市場變化、未達到或超過計劃募集金額等因素,投資比例可在不影響產品風險評級的前提下合理浮動,若投資比例超出產品合理的浮動區(qū)間,我行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披露;
5.若發(fā)生理財產品不成立、變更募集期、提前終止、延期終止等情況,我行將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規(guī)范進行披露,該等披露,視為銀行已向客戶完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蛻舫兄Z將及時接收、瀏覽和閱讀該等信息;
6.如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或是出于維護本產品正常運營的需要,在不損害客戶利益的前提下,新疆銀行有權單方對本產品說明書進行修訂,并提前2個工作日進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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